一、景区基本情况
喀纳斯景区地处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蒙古国接壤的黄金地带,根据《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2005-2020年)》,喀纳斯景区以北纬48°13′为南部边界,东以禾木乡为界,西北至国境线,规划面积1003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喀纳斯国家地质公园、白哈巴国家森林公园、贾登峪国家森林公园、喀纳斯河谷、禾木河谷、禾木草原、那仁草原及禾木村、白哈巴村、喀纳斯村三个原始图瓦村落等八大自然景观区和三大人文景观区。从旅游功能上主要划分为“一个主体,两个中心,三个片区”。即:贾登峪—喀纳斯湖为中轴线的主体;喀纳斯湖主中心和贾登峪辅中心;东侧翼体验生态旅游区、西侧翼观光生态旅游区和二道湾以北的生态保护区。喀纳斯在景观美学、民族文化等方面具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在地质、地貌、生物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也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价值、生态环境效益和产业经济发展潜力。喀纳斯景区集冰川、雪原、高山、河流、湖泊、森林、草原等各种自然景观于一体,共有大小景点55处、分属33种基本类型,占全新疆56个基本类型的58.9%,其中高品位景点就有11处。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喀纳斯旅游业呈现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势头。“十一五”期间,喀纳斯景区累计接待游客172.5万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1.4亿元。2012年,景区共接待游客106.8万人(其中下湖口区域63.2万人、禾木景区29.4万人、白哈巴景区14.2万人),同比增长17.8%;实现门票收入1.12亿元、增长16.1%;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1.4亿元。自2000年以来,喀纳斯景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示范保护区、全国自然保护区先进集体、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中国最美五大湖泊、中国最美六大古村(镇)、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中国最美十大秋色、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区及新疆滑雪之乡等数十项荣誉和品牌,并首批入选《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
(一)科学编制规划,提升旅游发展水平。旅游规划是指导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促进旅游和谐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2005年,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投入700余万元,组织以广东中山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为主的国际专家团队编制完成了《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2008年5月,该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高起点、优布局、可持续、功能全的原则,我们组织相关规划编制单位相继编制完成了“哈流滩、白哈巴、下湖口、铁热克提”等重点区域的修建性详规以及《禾木文化景观保护规划》、《大喀纳斯旅游区交通规划》两部专项规划。贾登峪区域及那仁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将于今年编制完成。一系列高水平的规划,以先进的理念和科学的思路为喀纳斯旅游业的高起点定位、高水平发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条件。为尽快将喀纳斯打造成新疆的“会客厅”, 2012年《大喀纳斯旅游区修编提升规划》启动实施并顺利通过国家旅游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